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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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規範,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為其實施的手段者。
应该公正,体现一定条件下的正义观念。(条件不同,人们的正义观念会不同。)
[编辑] 法律的目的西方學者認為,人天生是自由的,但又需要一套法規以維持社會秩序,因此創立了法律,並建立了負責執行法律的公共機構(政府)。 [编辑] 法律的概念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由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僅對該行政机关之公務員有拘束力,除法規命令外,原則上行政機關所制訂之行政規則對於人民均不發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法律必須由人民所選舉之立法機關制定之(即後者)。 [编辑] 法律运行[编辑] 立法立法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法律法规的行为。 [编辑] 执法执法是指执法部门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次序,从而保持国家正常运行的行为。 [编辑] 司法司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的法律实践。现代司法制度及原理主要是围绕着审判权的行使、法院的职权及司法独立的保障、法官制度及诉讼程序。广义的司法,指与立法和行政相对的、通过适用具体法律规范解决纠纷的一种国家的专门活动。除法院以外的许多国家机关或机构也承担着一定的司法功能。一个国家的司法系统,首先是由宪法和相关法律所确定的,但是,除了法定的司法机关外,往往还有据习惯或功能标准。 [编辑] 法制监督法制监督是一切国家机关、政治或社会团体和公民对法制全部运行过程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制控和督导。 [编辑] 法律的解释法律解釋是指當法律條文有爭議時由誰負責去解釋和澄清。當代有兩大主流:「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中國大陸還有一種「行政解釋」,即由行政機關訂立的規則由該機關自行解釋。但行政機關能訂立的只是低層次的法律,不在討論之列)。「立法解釋」是指由訂立法律的立法機關解釋,一般只存在於大陸法系的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司法解釋」是指由司法機關根據法律字面的含意去解釋,是普通法系國家普遍的做法。支持立法解釋的認為,由立法者解釋法律較能符合立法者的原意。支持司法解釋的認為,普通公民不是立法者,無法確切知道立法者的原意;而且法律往往是政治妥協的產物,所謂立法原意根本無法準確知道,因此他們只能按照法律的字面意義去遵守,要求他們遵守法律背後的原意是對他們不公平。 [编辑] 法的分类目前,关于如何分科或依据什么标准分科,在各国法学著作中还没有一致的观点。 [编辑] 国内法
[编辑] 國際法[编辑] 法律體系[编辑] 参见 |


